雨湖城管: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湘潭一运输公司被罚5000元
2026-05-20 09:59:44          来源:雨湖区城管局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王烜          浏览量:1012

查处现场。

雨湖融媒5月18日讯(通讯员 王烜 刘思)为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规范辖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秩序,保障城区良好市容环境,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雨湖大队采取机动巡查与蹲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严查严处,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

近期,雨湖大队执法人员在窑湾景区周边开展日常市容巡查时,发现附近有大型渣土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随即上前出示执法证件并开展现场核查。经查,该运输车辆无法现场出示本次建筑垃圾运输相关核准手续。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涉事车辆系湖南某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该企业虽已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资质,但此次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此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运输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可处罚5000元至30000元。结合湘潭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部门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整改态度等因素,依法对湖南某安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部门提醒: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实行严格核准管理制度,任何运输企业及车辆,必须严格依规办理运输处置核准手续,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地点规范处置。

下一步,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雨湖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重点路段、景区周边、城乡接合部巡查频次,坚持严查严处无证运输、手续不全、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等各类违法行为,以案为鉴,强化行业普法,切实维护辖区市容环境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良好人居生活和出行环境。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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