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响应群众举报,姜畲镇联合多部门查处违规处置废旧液化气罐行为
2026-06-18 11:53:46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梅晓蕾 | 作者:何清          浏览量:402

现场勘查。

雨湖融媒6月18日讯(通讯员 何清)6月18日,姜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废品回收站存在违规回收、处置废旧液化气罐的安全隐患。接报后,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经现场勘查确认,该废品回收经营者在未取得任何特种设备处置及燃气回收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回收废旧液化气罐多达38个,现场环境简陋,无任何消防、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废旧液化气罐内往往残留有可燃气体,如遇明火或电火花,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甚至爆炸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执法人员当即叫停违法操作,迅速固定现场证据,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安等部门到场联合处置。

在多部门协同配合下,38个废旧液化气罐已由相关部门依法拖走,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规范报废处理;涉案人员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特种设备,其回收、储存、处置均有严格的安全规范。根据相关规定,废旧液化气钢瓶须统一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回收并移交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任何单位和私自回收、倒卖、处置废旧液化气钢瓶。违规收购、储存、处置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快速响应群众举报,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彰显了执法部门对燃气安全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下一步,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储存、处置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大队提醒广大村民和经营者:切勿将废旧液化气罐当作普通废品随意买卖或私自处置。如家中有报废或闲置液化气罐,应联系正规燃气经营企业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回收处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责编:梅晓蕾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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