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雨湖融媒6月5日讯(通讯员 王烜 刘思)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强化各责任主体的合规意识,有效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质增效,6月4日,雨湖区城管局联合区住建局组织召开雨湖区住宅小区建筑垃圾管理调度会,辖区70家物业企业负责人、130名村社基层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集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政策培训,采取“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现场交流”的形式,聚焦行业痛点,明确责任边界,细化、规范全区建筑垃圾、小区装修垃圾全流程处置工作。
培训中,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结合辖区实际,剖析现阶段建筑垃圾管控的难点与治理现状,立足市容环境治理工作部署,逐项传达省住建厅2026年建筑垃圾夏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及市、区两级相关工作指示精神。培训重点介绍了《湘潭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出台后的有关规定,明确住宅小区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无物业小区、零散楼栋,属地村(社区)为管理责任人,该责任划定同步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法定要求,从立法层面压实小区、村社源头管理法定职责。并同步列明管理缺位对应的行政处罚依据:物业、村社未落实主体责任,出现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交由无资质车辆私自外运、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情形,城管部门可依据法规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可处以2000元至3 万元不等行政处罚,其中去年5.18九华某物业公司就因将装修垃圾交给没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被处罚3万元。
会议强调,居民住宅小区是装修建筑垃圾产出的关键源头,物业、村社作为管理第一关口,是源头管控的关键主体。结合湘潭市建筑垃圾立法硬性规定,各物业单位、村社区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一是按规范选址设置小区装修垃圾专用堆放点位;二是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与日常巡查,及时劝阻业主乱堆乱倒、私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三是建立装修垃圾处置台账,平台下单凭证;四是所有装修垃圾清运可通过莲城智能清运平台线上下单,实现从产生、运输、末端处置全链条闭环监管。
此次培训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建筑垃圾主体责任,对实现规范、有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雨湖区城管、住建部门将组建联合检查专班,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管理,紧盯小区源头清运落实情况,对照湘潭市建筑垃圾立法责任条款逐项核查物业点位堆放、清运台账,从严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规外运等问题,对履职缺位、整改逾期的责任单位依法立案处罚,持续巩固辖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成效。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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