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带泥上路!雨湖城管:以案例警示严守市容规范
2026-02-05 17:00:44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易阳思 | 作者:王烜          浏览量:3016

违规现场(一)

违规现场(二)

违规现场(三)

雨湖融媒25日讯(通讯员 王烜)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管理,有效遏制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行为,近期,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大队依托日常巡查与公众反馈,连续查处多起相关违法案件,对涉事当事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施工道路未硬化致货车带泥污染路面

2025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巡查至经开区保锐路时,发现路段存在明显泥污带。经现场勘察溯源,查明系当事人王*超驾驶重型半挂货车,在向某电力抢修项目运输材料过程中,因进出场地道路未做硬化处理,致使车轮附着泥土,在行驶中污染城市道路,污染路面面积18.4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雨湖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渣土车未净轮出场造成道路污染

2025年12月28日,雨湖大队接志愿者反映,经开区银盖路存在渣土运输污染路面情况。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刘*湘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从中联重科某点位运输渣土至船形山消纳场,在出场前未严格落实车轮冲洗措施,导致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面积约20平方米。雨湖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运输车辆未清洗驶出工地带泥上路

2026年1月5日,雨湖大队再次接志愿者线索,反映雨湖区沿江路湘江十八图门口存在车辆带泥污染,执法人员立即到场处置。调查确认,当事人卢*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运输砂石至某工地,驶离时未对车辆轮胎进行有效清洗,造成车轮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面积约9平方米。依据相关法规,雨湖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99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上述三起案例,分别涉及施工场地道路未硬化、运输车辆出场未冲洗、工地管理不到位等不同原因,均导致车辆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后果,对市容环境和道路清洁造成负面影响。城管部门提醒各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必须切实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严格落实出场车辆冲洗、施工道路硬化等防污措施,确保车辆清洁上路。雨湖大队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对类似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道路环境。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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